專題計畫與本院公務預算分屬不同之帳務處理,專題計畫之代收代付係由各所(中心)辦理款項收付,在因公出國系統經費核銷須與帳務勾稽之前提下,專題計畫出國案之申請及經費報支等設定由該計畫之執行單位辦理,雖為同一出國案件,惟其經費來源由2所之專題計畫經費分攤,依帳務處理原則,須產生2個出國案號分別辦理結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