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功能在JavaScript不支援時無法使用,請在瀏覽器中啟用 JavaScript (如果尚未啟用)。
連往主要內容區塊
:::
主計室
Budget, Accounting and Statistics Office(BAS Office)
主計室
Budget, Accounting and Statistics Office(BAS Office)
網站導覽
搜尋
主選單
關閉選單/close menu
近期活動資訊
榮譽榜
研修課程及活動報導
關於主計
聯絡窗口
主要業務
業務專區
法令規章
作業流程
檔案下載
政府資訊公開
公務預決算與會計報告
基金預決算與會計報告
公務統計資料
前瞻特別預、決算與會計報告
出國及赴大陸計畫執行情形
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(公務)
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(基金)
問與答
中央及其他機關
本院各所/中心/處/室
English
搜尋
A-
A+
切換字體大小,JAVA SCRIPT不支援時可使用預設字體大小瀏覽
EN
:::
首頁
問與答
本院各所/中心/處/室
預算籌編
5: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編列原則為何?
5: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編列原則為何?
發佈時間: 2022-10-11 10:46:00
分享到:
JAVA SCRIPT不支援時,列印功能無法正常使用。列印
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應配合業務實需,妥適編足;已編列預算者不得超支,未編列預算者不得支用。
依立法院審議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事項,行銷費、廣告費須詳細列明費用項目及金額,另其他科目經費不得流入。
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自111年度起已明列相關用途別科目,並專表管控。
跳到頁面頂端,JAVA SCRIPT不支援時也不會影響你的操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