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有關參加國際組織或研究團體之會費,公費負擔部分,應以機關名義入會,不
得以個人名義參加。
二、若以個人名義入會,僅限於本院非該組織會員,且需說明能增加對本院實質效
益之理由,並經各單位內部程序簽准後辦理。